******有限责任公司生物基特种纤维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4180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8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生物基特种纤维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怀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现有厂区内化学品车间南侧及9#路中南侧预留用地。项目总投资17106.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4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67660m2******控制中心等辅助工程,新建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去离子水站、机修及给排水、供电、供汽等依托现有工程建设,环保工程配套建设。本项目主要生产特种植物纤维,兼顾其他新原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生物基特种纤维设计产能9000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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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影响。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2”要求,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大气污染污染影响。新增工段中产生的高低浓度臭气按恶臭强度分别通过管道收集、洗涤处理后送现有碱炉焚烧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后,经1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各生产环节应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密闭或负压操作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要求。 3.废水污染影响。项目产生的稀黑液经管道送至现有蒸发站浓缩到约 75-80%固形物直接进现有碱炉燃烧,产生的蒸发废水与洗浆废水、蒸煮冷凝水、地面冲洗废水,洗料废水、以及依托现有项目“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分别收集纳入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物化+二级好氧生化+三级气浮物化”处理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之三级标准,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后由公司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天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外排?水河。项目抄纤车间废水(白水)全部回用于备料清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4. 噪声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危险废物运输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备料筛渣、脱水废渣、除节洗节废渣、三段精筛废渣送公司热电联产进行综合利用,洗浆废渣、微孔筛选渣袋等一般固废经回收脱水后作为回收浆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污染影响。落实分区防渗、防腐措施,并按要求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一旦发现地下水水质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7、其他。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按要求修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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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