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年产10万吨(折100%NaOH)50%离子膜烧碱蒸发浓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项 目 名 称 |
年产10万吨(折100%NaOH)50%离子膜烧碱蒸发浓缩建设项目 |
建 设 单 位 |
******有限公司 |
建 设 地 点 |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化工片区 |
环 评 机 构 |
******有限公司 |
受 理 日 期 |
2024年8月26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电话(传真):0745---****** 邮编:418000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年产10万吨(折100%NaOH)50%离子膜烧碱蒸发浓缩建设项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