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0万吨(折100%NaOH)50%离子膜烧碱蒸发浓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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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0万吨(折100%NaOH)50%离子膜烧碱蒸发浓缩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化工片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在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以下简称园区)洪江区优胜01号公司现有新厂区内建设年产10万吨(折100%NaOH)50%离子膜烧碱蒸发浓缩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805.25m2,建筑面积为1540.2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蒸发装置车间等******消防等公用工程等依托现有,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加配套建设。项目实施后,公司现有年产10万吨(折100%NaOH)离子膜烧碱装置产能不变,通过本次新建逆流三效蒸发浓缩装置对现有32%烧碱产品进行提浓产出50%烧碱产品,现有32%烧碱生产线31.25万吨产能优先用于本项目生产。根据市场需求,在本项目50%碱未达到满负荷生产无法完全消耗现有生产线生产的32%烧碱时,现有生产线剩余32%烧碱产品则进行外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100%+2”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废气污染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冷凝过程中产生的不凝尾气,主要成分为空气及极微量碱雾,由液环真空泵抽出排放。 3.废水污染影响。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冷凝水全部回用于现有氯碱线生产使用,不外排;设备及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水系统废水、初期雨水等依托现有氯碱线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厂区总排口经企业专管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沅江。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噪声污染影响。采取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工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落实分区防渗、防腐措施,并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点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7.其他。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和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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