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分院(南院)DS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4180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医院分院(南院)DSA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医院分院(南院)医技楼一楼 DSA手术室、四楼 DSA 手术室 |
建设单位 |
******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医院分院(南院)医技楼一楼和四楼分别建设一间DSA机房及其辅助用房。其中一楼 DSA 手术室最小有效使用面积为75.81m2,新增一台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的DSA(拟新增设备,型号待定);四楼DSA手术室最小有效使用面积为49.68m2,设备装置由老院区住院楼一楼介入中心现有1******有限公司 Inova3100-1Q 型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的DSA迁移利旧。2台DSA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各DSA手术室分别配套建设控制室、设备间、导管室、谈话间、更衣室、清洗打包间等辅助用房。项目总投资90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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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相关要求。 2.切实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按照要求对放射性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并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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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