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靖州工厂化育秧应用于杂交水稻全程机 械化制种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项目合同公示
公告日期: 2025-03-26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2025 年靖州工厂化育秧应用于杂交水稻全程机
械化制种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项目
委 托 方(甲 方): ******农村局
受 托 方(乙 方): 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
签订时间: 2025 年 3 月 26 日
签订地点: 湖南长沙
有效期限: 2025 年 3 月-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 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 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 “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 “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农村局
住 所 地: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异溪北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姚春明
项目联系人: 詹新民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靖州县飞山新城 2 栋
受托方(乙方): 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
住 所 地: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 736 号
法定代表人: 唐文帮
项目联系人: 王 明
联系方式 : ******
通讯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 736 号
******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标形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2025 年靖州工厂化育秧应用于杂交水稻全程机械化制种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乙方参与投标活动并中标该项目。为 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高质量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 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技术服务内容
1.技术服务目标:研究集成一套适宜靖州县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发展 需要的现代工厂化育秧与机插技术,并示范推广,促进杂交水稻制种育秧 机插的高效化、适用化,保障制种的安全性,助推靖州县杂交水稻制种产 业技术升级。
2.技术服务的内容:针对靖州县水稻工厂化育秧特点,(1)工厂化育 秧秧苗和栽培群体的生长发育特性观察试验,研究春季制种、夏季制种亲 本工厂化育秧及其栽培群体的生长发育特性,开展三种育秧方法(工厂秧 盘育秧、大田秧盘育秧、湿润水育秧)不同机插秧龄期(5-6 个)对亲本 播始历期的影响、秧盘适宜播种量等试验研究;(2)研究集成基于父母本 工厂化育秧机插秧的杂交水稻全程机械化制种技术并开展技术应用示范, 为靖州县工厂化育秧方法应用于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提供技术支撑。(3) 针对育秧工厂光强弱的问题,开展秧苗补光试验。
3.技术服务地点与期限: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5 年 3 月-12 月。
第二条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验收
1.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技术方案、田间观察记载资料、技术人 员与试验现场工作照片、各项机械现场作业照片、现场观摩培训会照片和
参会人员签字名单、示范基地现场测产验收意见、技术总结报告、工作总 结报告等。
2.技术服务工作绩效考核项目与指标:(1)形成基于工厂化杂交水稻 亲本育秧的关键技术 1 项;(2)形成基于工厂化育秧的杂交水稻制种全程 机械化技术 1 套;(3)在甲方建立的 2 个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开展基于工 厂化育秧机插秧的杂交水稻全程机械化制种技术示范,示范面积合计 100 亩;(4)核心示范片较非项目区每亩平均增效 150 元;(5)技术扶持农民 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2 个,培训杂交水稻制种技术人员和大户80 人;(6) 发表专业论文 1 篇,完成《基于工厂化育秧机插秧的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 技术规范》初稿;
3.技术服务验收时间: 2025 年 8-9 月试验与示范基地现场验收,11 月底前提交技术研究与示范总结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等资料。
第三条 甲方提供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保障
1.提供资料和工作条件
(1)提出靖州县杂交水稻制种工厂化育秧过程中的技术难点与痛点 问题;(2)为靖州县杂交水稻制种工厂化育秧技术研究与技术示范提供场 地、杂交水稻制种基地、机械设备、试验田和人员等保障条件;(3)提供技 术示范制种组合和制种技术方案;(4)为乙方承担本协议内的研究开发合 作内容提供稳定的项目经费支持;(5)为乙方申报科研和成果转化项目提 供支持。
2.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根据乙方在技术 服务工作中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条件,并按乙方技术要求完成相关技术 操作。
第四条 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 (¥500,000.00);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时间如下:
第一次支付人民币叁拾万元,6 月底 7 月初甲方组织领导专家对乙方 试验进度进行检查,在乙方完成春夏两季的移栽(项目进度的 70%), 乙 方出具等额发票,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二次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在乙方完成各项试验研究,提交试验总 结报告后,甲方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出具等额发票。
乙方账户信息为:
名称: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
******银行长沙马坡岭支行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
帐号:************7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本合同的技术文件 (设计方案、工作计划、新材料、新技术、新规程、新标准)、经营信息 和商业秘密。
(2)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涉及本合同技术的有关人员;涉及 该项成果的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本合同约定保密期限为乙方相关技术标准等成果发 表后 5 年。
(4)泄密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 另一方应当在 15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2)主要人员变动、国家政策变动等使原合同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或 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可以变更的情形出现。
第七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约定合作期内,乙方利用甲方基地及其财 物条件所开发的专利、技术成果、产品、标准等相关科技成果,由乙方所 有,甲方拥有优先开发权,乙方拥有优先署名权。
第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詹新民为甲方项目 联系人,乙方指定王明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按照约定的联系时间、联系方式和联系地点完成交办相关工作;
(2)防止因人事变动而使合同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
(3)保证按约定和法律法规,以适当时间、方式、标准履行本合同。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 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 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技术风险出现,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无法达到, 有足够技术难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
第十条 合作双方确定:
1.甲方未能按年度方案提供项目经费支持,导致乙方科研团队在甲方 基地的研发活动难以开展时,乙方将中止试验并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2.乙方未能按制定方案认真执行,导致项目任务的完成有重大风险 时,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第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 ******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因国家宏观政策的重大变化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合同执行,双方 协商解决办法。
2.根据需要,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于 3 月上旬确定项目实施方 案。项目实施方案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农村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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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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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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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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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