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0-22
一、项目编号:
1、政府采购编号:麻财采计******
2、采购代理编号:HNZLZB2024-CG-111
二、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怀化市红星路7栋水务大楼二楼(203、204、205、206、)三楼(301、302、303、304、305、306、307)
成交金额:50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服务 服务范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怀化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办法》******医院所有医疗废物必须依法进行集中处理。 服务要求: 1、甲方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成交供应商运至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场所集中处置,交接程序完成后,造成医疗废物的丢弃、遗撒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指派专业医疗废物收运人员,按约定时间在双方确认的医疗废物暂存点收运医疗废物,甲方专(兼)职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协助成交供应商收运人员装车。成交供应商根据甲方医疗废物产生重量,向甲方发放统一规格的医疗废物周转箱及配套包装用品。 3、每次收运医疗废物时,双方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医疗废物交接程序,即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成交供应商按规定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医疗废物处置年报表》,及时上报甲方和市卫生、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怀化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5、应提供足量完备的周转箱,暂存点医疗废物必须48小时内完成转运,转运频次根据医废量及采购方工作要求安排。 ******医院完成各类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任务。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民毅(组长)、邱荣华、刘小玉(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不超过5737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医院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富州北路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火车站对面飞达假日广场写字楼1栋1221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