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区提质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3-28
采购合同编号:************393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社会福利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区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区提质改造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0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怀化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区提质改造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时提供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6、项目经理:肖经国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6元。
大写:叁佰伍拾贰万捌仟伍佰陆拾捌元玖角陆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同金额 (总价) |
/ | ******有限公司 | 怀化市社会福利院儿童区提质改造项目 | / | / | / | 1 | 项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96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12月23日。
履行期限:45天(日历日)
地点:怀化市社会福利院
方式: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四、付款方式:1、双方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结转专项资金进度(考虑财政不确定因素)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至乙方公司账户(账户名称:******有限公司,账户号码:************1032******银行:******有限公司长沙书院南路支行)。
2、现场工程量完成至合同75%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3、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提交所有资料后30日内按审计结算金额付至金额的97%,其余3%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1年后付清。
4、因财政不可确定因素,乙方不得因工程款延付而延误工期。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12月23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23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社会福利院 乙 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盛勇 法定代表人:程学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45-******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怀化市河西德善路 568 号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双拥路9号长城万富汇金座27-28楼
******银行:******有限公司
帐 号:************1032
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