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2024年度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及水质提升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鹤财采计〔2024〕3083
******事务中心(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鹤城区2024年度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及水质提升项目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2024年度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及水质提升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2024〕308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供水工程维修、净化消毒药剂购置、更新改造净化设备及配套服务等。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84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 伍拾捌万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表1《合同条款前附表》:
附表1: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合同当事人 | ******事务中心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148号 ******有限公司 ******街道云栖路559号艾邦科技产业园1栋1805房 |
2 | 项目现场 | 鹤城区境内 |
3 | 合同标的及金额 | 按照响应文件及双方约定执行 |
4 | 保修要求 | 按国务院279号令及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实行保修;本工程质保期(缺陷责任期):一年。 |
5 | 工期(服务期限) | 12个月 |
6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按合同约定(甲供材由甲、乙、供货商三方签订供货协议直接由甲方支付供货商) |
7 | 伴随服务 | 详见施工图纸、清单及采购需求 |
8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仲裁 |
(3)合同价格形式: 可调固定总价合同 ,申报结算大于或等于合同价以合同金额结算,小于合同金额则以审核结算价结算,具体工程部分结算最终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服务部分按实际签证支付。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2日,合同完成日期:2025年9月1日。共计12个月。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委员会文件《关于修改<怀化市鹤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鹤办[2021] 75 号)部分条款的通知》(鹤委审〔2022〕1号,2022年9月5日)等文件精神,本项目进度款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80%。
3.工程结算及付清:服务期满且工程部分验收合格及结算财政审定(建安部分)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97%,其余质保金(审定结算金额的3%)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按《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HNJS-2014)的通知》(湘建价〔2014〕114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二部分执行。详见湖南住房和建设网www:hunanjs.gov.cn)。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9月2日
九、合同主体
******事务中心 |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彭轩 | 法定代表人:谢永建 |
委托代理人:李永国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148号 | ******街道云栖路559号艾邦科技产业园1栋1805房 |
| 开户行:/ |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