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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沅陵县辰州中学等六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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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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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等六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0-30

 ******服务中心沅陵县******中学等六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沅陵县******中学等六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3

3、委托代理编号: HNXB-2024ZFCG012  

4、采购项目预算:******.07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沅陵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学等六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按合同约定

******.07元

******.07元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截图;以上人员应为该单位的在职员工,并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供应商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一经提交不得任意更改。

以上要求的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提交上述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中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交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时间)。

7、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五、磋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6日,每日0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幼儿园左50米)。

3、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报名人员须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证明及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及特定资格条件所需资料,报名资料需胶装成册,一式贰份。

4、只有上述资料齐全完整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文件时间内,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12日10:30分(北京时间)

******幼儿园左50米)

3、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12日 10:30分(北京时间)

******幼儿园左50米)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函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张先生 

2、电 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  称:******服务中心

2)地  址: 沅陵县沅陵镇天宁南路39号

3)联系人:张先生

4)邮  编:   /   

5)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 ******幼儿园左50米) 

3)联系人:李女士

4)邮  编:   /   

5)电  话:******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 动中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 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 库〔2020〕46 号 ),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手机号:

公司名称

 (盖章)

                               月    日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附件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期: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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