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沙溪乡服务站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采购人(全称):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会同县沙溪乡服务站工程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会同县沙溪乡服务站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会财采计2023-200045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会同县沙溪乡服务站工程
6、项目经理:周浩 (注册编号:湘******233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85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柒拾捌万伍仟元整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有限公司 | 会同县沙溪乡服务站工程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详见合同内容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785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履行期限:40天。
2、地点:会同县沙溪乡
3、付款方式:以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实计量结算。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我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月形象季度进行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总额结算前不得超过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审定付至工程价款的97%,余下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满一年无息退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会同县交通运输局 | 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罗泽圹 |
委托代理人:谢先生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会同县将军南路与改河街交叉口东100米交通大楼 | 地******街道润和又一城8#、9#、10#栋商业119室 |
| ******银行: |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