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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呈报的《靖州县八姑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年生产砂石360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渠阳镇高桥村、官团村,总占地面积为133571.5m2(200.38亩),其中加工区面积59604.7m2(89.41亩)、生活办公区面积8584.4m2(12.88亩)、进出场道路面积45788m2(68.7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破碎车间、弃土筛分间、成品车间、装车站、一级筛车间、二级筛车间、制砂楼、弃土堆场、粉库、综合水泵站等。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全面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配套两个洗车平台和两个洗车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洗车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流入清水池,可回用于洗车用水,不外排,洗车沉淀池容积不低于20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车间粉尘、弃土筛分车间粉尘、一级筛分车间粉尘、二级筛分车间粉尘、成品车间粉尘、制砂楼粉尘、弃土堆场扬尘等。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破碎车间筛分粉尘、破碎粉尘共用脉冲袋式除尘器(滤袋为针刺毡覆膜)+23m排气筒排放(da001)、弃土筛分车间投料粉尘、筛分粉尘共用脉冲袋式除尘器(滤袋为针刺毡覆膜)+17m排气筒排放(da002)、一级筛分车间投料粉尘、筛分粉尘共用脉冲袋式除尘器(滤袋为针刺毡覆膜)+21m排气筒排放(da003)、二级筛分车间投料粉尘、筛分粉尘共用脉冲袋式除尘器(滤袋为针刺毡覆膜)+17m排气筒排放(da004)、制砂楼投料粉尘、制砂粉尘、筛分粉尘共用脉冲袋式除尘器(滤袋为针刺毡覆膜)+37m排气筒排放(da005)。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采用洒水降尘、人工清扫等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通过加强设备检修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布袋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10m3),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各车间沉降粉尘、弃土和沉淀池沉渣于弃土堆场暂存,后续运往矿区排土场;除尘灰经气力输送集中进入粉库,作为石粉外售。设备维修和保养所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黄油、废黄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3),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矿区统一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四、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营运。
五、该项目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严禁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执法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实施环境监督管理。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2日
你公司呈报的《靖州县八姑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年生产砂石360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渠阳镇高桥村、官团村,总占地面积为133571.5m2(200.38亩),其中加工区面积59604.7m2(89.41亩)、生活办公区面积8584.4m2(12.88亩)、进出场道路面积45788m2(68.7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破碎车间、弃土筛分间、成品车间、装车站、一级筛车间、二级筛车间、制砂楼、弃土堆场、粉库、综合水泵站等。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全面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配套两个洗车平台和两个洗车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洗车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流入清水池,可回用于洗车用水,不外排,洗车沉淀池容积不低于20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车间粉尘、弃土筛分车间粉尘、一级筛分车间粉尘、二级筛分车间粉尘、成品车间粉尘、制砂楼粉尘、弃土堆场扬尘等。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破碎车间筛分粉尘、破碎粉尘共用脉冲袋式除尘器(滤袋为针刺毡覆膜)+23m排气筒排放(da001)、弃土筛分车间投料粉尘、筛分粉尘共用脉冲袋式除尘器(滤袋为针刺毡覆膜)+17m排气筒排放(da002)、一级筛分车间投料粉尘、筛分粉尘共用脉冲袋式除尘器(滤袋为针刺毡覆膜)+21m排气筒排放(da003)、二级筛分车间投料粉尘、筛分粉尘共用脉冲袋式除尘器(滤袋为针刺毡覆膜)+17m排气筒排放(da004)、制砂楼投料粉尘、制砂粉尘、筛分粉尘共用脉冲袋式除尘器(滤袋为针刺毡覆膜)+37m排气筒排放(da005)。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采用洒水降尘、人工清扫等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通过加强设备检修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布袋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10m3),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各车间沉降粉尘、弃土和沉淀池沉渣于弃土堆场暂存,后续运往矿区排土场;除尘灰经气力输送集中进入粉库,作为石粉外售。设备维修和保养所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黄油、废黄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3),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矿区统一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四、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营运。
五、该项目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严禁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靖州分局执法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实施环境监督管理。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