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保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008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学校 采购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635号 供应商(乙方):******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199号政力世纪大厦501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保服务采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学校安保服务采购 | 保安服务 | 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 项 | 1 | 687180 | 合计金额小写: 68718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捌万柒仟壹佰捌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1.合同标的:2025年1月25日-2028年1月24日 2.金额明细: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成交)金额为687180.00元/1年,206154.00元/3年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人员工资 | 年 | 1 | 643032 | 643032 | 基本工资、绩效、岗位 工资、补贴、社保等 | 2 | 利润 | 年 | 1 | 37603 | 37603 | 商业险、培训、管理费、 服装、利润等 | 3 | 税费 | 年 | 1 | 6545 | 6545 | 差额纳税 | | 合计报价 | | | | 687180 | 687180元/年; ******元/3年;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投标供应商单位必须具备安保服务的资质及实际经验,拥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服务队伍。有一套完整的保安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 ******学校教学办公楼宇安全有序,外来人员车辆出入有登记,工作程序好,效率高。 1.3每天要对所有楼栋(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时的巡查,及时了解、掌握、处理、上报巡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各种预防措施,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学校必须问明情况、验证登记后方能进入。 1.5及时接听值班电话,重要电话作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汇报。 ******学校安保基本情况,学生上下学时段必须在校门口持必备的安保装备上岗执勤,同时派人巡视校园周边,密切关注周边动态并及时制止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 ******学校保卫处和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及时、果断处理。 1.8值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着保安服,做到衣帽端正,服装整洁,严禁混穿。夏季可以不戴帽子。 1.9文明礼貌,待人热情;行为得体,耐心细致;严于律己,在岗尽责;语言规范,简洁明晰;举止端庄,坐站有相;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1.10工作时间不得聚众赌博,不得喝酒和在岗不在位,严禁工作期间睡觉。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躺卧或趴在桌上。 1.11积极化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严禁恶言相向。对待师生和外来人员的询问,不得简单粗暴。严禁聚众斗殴、打骂学生、动手伤人。 1.12保持值班室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大件物品。 ******学校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1.14确保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保安人员年变动率不得超******学校保卫处备案。 1.15各种值班记录每周开保卫例会前,要按时上交保卫处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整改到位。 1.16自觉接受保卫部门业务工作的管理、指导、督查和考核。 1.17停车场的管理。 2.人员配置要求
2.1总计13人,人数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2管理要求:保安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及中标单位的双重管理。保安服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项目所属辖区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甲方对安保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对安保人员进行管理,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出更换人员。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3.1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过专业培训,具有保安员证的公民。 ******医院体检无传染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3.3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3.4具有一定的安全保卫工作经验,能胜任本职工作。 3.5年龄18至45周岁,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身高170厘米以上,形象、气质较好。 3.6根据安保24小时服务的特殊性,由采购人根据条件免费提供住宿和水电。 4.其他要求
4.1结算方式: ******学校。 4.1.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合同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179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179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179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179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0874)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1-25 —— 2026-01-24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合同约定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合同约定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合同约定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服务合同时间:2025年1月25日-2028年1月24日,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服务合同时间为2025年1月25日-2026年1月24日。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