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7日
采购人(全称):******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3、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二、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 2024年第1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7年第24号令)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三、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的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银行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四、特许经营期限与模式(B00)
根据《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怀化市餐厨垃圾临时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合同>延期的请示》(怀城执法[2023]80号)及怀化市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招投标工作相关要求,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自2023年10月8日开始计算。本项目采用 B00 模式,乙方根据甲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建设、经营本项目,并拥有本项目的所有权。
五、争议解决、合同生效及份数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本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本合同上加盖公章,且经依法备案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十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六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3月25日
七、合同主体
甲 方:******管理局 | 乙 方:******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向茂森 | 法定代表人:易志刚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
地 址:******服务中心B栋4楼 |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综合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