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省柿溪辰溪县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服务中心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窗口
邮 编:4195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10月16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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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10月16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柿溪辰溪县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修溪镇、柿溪乡境内 |
建设单位 | ******水利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修溪镇、柿溪乡境内。本项目治理范围为需继续治理的有防洪任务的18.5km河段,包括:柿溪修溪镇段综合治理长度6.3km、柿溪乡段综合治理长度4.3km、水毁工程恢复段综合治理长度7.9km。建设内容为新修护岸15.39km,其中柿溪修溪镇段治理岸坡长度4.85km,柿溪乡段治理岸坡长度4.3km,水毁工程恢复段长度6.24km。河道疏浚清障8.8km。项目总投资6184.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43万元,占总投资1.5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施工建设。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施工区设置截排沟、挡土墙、沉淀池、排水系统、围挡、防尘网、罩棚等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对陆生和水生生态的影响。 2.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降噪,夜间(22:00~6:00)严禁施工作业,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规定和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基坑废水、底泥脱出废水及渗滤液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居民家中的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给周边农田做农肥,不外排。 4.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密闭遮盖、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定期检修与保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及时清洗,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施工弃渣由渣土公司运至专门的渣场并签订土石消纳协议。沉淀池污泥风干后回填于生态保护堤。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