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委大院第二办公楼中央空调合同能源托管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2-12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委大院第二办公楼中央空调合同能源托管服务项目合同书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委大院第二办公楼中央空调合同能源托管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7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佰柒拾肆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1 | ******有限公司 | 怀化市委大院第二办公楼中央空调合同能源托管服务 | 详见合同 | 10年 | 1 | 项 | ******.00元 | ******.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拾年,自能源用表抄录之日算起。
地点:怀化市委大院第二办公楼
方式: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
乙方节能率达到本合同第4.3条节能标准要求的,合同总金额分20期即10年支付乙方,每期费用137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柒仟圆整),每年费用274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肆仟圆整),总费用******.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肆万元整)。甲方于合同服务期内每年的1月和7月分别支付服务费用,服务费用137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柒仟圆整),达不到节能要求的,按相差的百分比数值进行同比例核减每期服务费用(如本期节能率计算为6%,达不到节能率要求,与节能率要求相差4%,该期服务费用应核减4%)。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陆份,主要用于各部分归档,乙方执贰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合同
******管理局 |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唐启洪 | 法定代表人:刘建锋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迎丰中路 333 号 |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85号八一桥北 |
| ******银行长沙市华夏路支行 |
| 帐 号:******23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