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晃县年产300吨酱酒项目配套酒窖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新晃县年产300吨酱酒项目配套酒窖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9元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采购项目的特殊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街道顺天北路盈丰村部大楼5楼5单元5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 12月 17日至2024年12月24 日,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四、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阳女士
******集团b栋2区1607室
联系电话:******
该公告已在中国釆购与招标网挂网,挂网地址:******/public/bidagency/infodetails?fid=************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晃县年产300吨酱酒项目配套酒窖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新晃县年产300吨酱酒项目配套酒窖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9元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采购项目的特殊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街道顺天北路盈丰村部大楼5楼5单元5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 12月 17日至2024年12月24 日,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四、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15时30分 | ||
论证地点 | ******财政局评标室 | ||
论证意见 | 新晃县年产300吨酱酒项目配套工程酒******有限责任公司具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文件要求,本采购项目符合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有限责任公司构成本次直接采购供应商条件。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余志军 | ******财政局 | 中级 | |
杨程 | ******财政局 | 中级 | |
龙立湘 | ******资源局 | 中级 |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阳女士
******集团b栋2区1607室
联系电话:******
该公告已在中国釆购与招标网挂网,挂网地址:******/public/bidagency/infodetails?f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