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拉链染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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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8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拉链染色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会同产业开发区连山工业园标准化厂房 1#厂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租赁会同产业开发区连山工业园(以下简称园区)豪源防火门标准化厂房1#厂房实施年产3000吨拉链染色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4万元。项目占地面积5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烘干整烫、染色、绕带、打包等生产设备设施,以及配套的公用、辅助、储运、环保设施等。年印染加工拉链3000吨。项目仅对外购织好的拉链带成品进行染色,无喷漆、印花工艺。染色完成后的拉链带就近供给园区内的箱包制造企业。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废气污染影响。项目采用天然气蒸汽发生器供热,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各生产环节(含污水处理)应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密闭或负压操作等措施,确保公司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规定的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及污水处理站边界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3.废水污染影响。项目印染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20m3/d,采用“格栅+调节+气浮(加药混凝)+厌氧+二段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臭氧脱色+砂滤+炭滤+超滤+RO ”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废水经超滤处理后与软水制备浓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经厂区生产废水排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外排渠水。生产废水排放口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二者取严。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基准排水量≤140m3/t标准品。余下废水则继续经RO装置处理后达《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表1回用水水质指标及其限值要求后回用于生产。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鉴于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特性的不确定性,须在试生产期内委托相应资质机构进行鉴定,以进一步明确污泥的特性,并按鉴定结果规范处置,鉴别前执行危废管理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噪声污染影响。采取隔音降噪和管理措施,对噪声进行衰减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落实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贮存间等场所地面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其他。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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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