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怀财采计******1
******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包1******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蔬菜类、包括家禽、鱼、干调)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商务部分 |
产品质量 |
24 |
投标人所投标食材(蔬菜任意一种类、豆制品)提供含有农残和重金属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为有资质或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 报告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65天内,提供一个报告计 8 分,最高计 16 分。 不提供不计分。 投标人所投标食材(鱼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为有资质或资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报告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365 天内,提供报告的计 8 分。不提供不计分。 |
2、原包3******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大米、粮油)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商务部分 |
产品质量 |
26分 |
1、投标人所投标食材(大米)提供含黄曲霉素、铝、溶剂残留量等参数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为有资质或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报告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65天内,提供报告的计13分。不提供不计分。 投标人所投标食材(粮油)提供含黄曲霉素、铅、溶剂残留量等参数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为有资质或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报告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65 天内,提供报告的计13分。不提供不计分。 |
现更正为:
1、包1******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蔬菜类、包括家禽、鱼、干调)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商务部分 |
产品质量 |
24 |
投标人所投标食材(蔬菜任意一种类、豆制品任意一种类)提供含有农残和重金属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为有资质或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报告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365天内,提供一个报告计 8 分,最高计 16 分。 不提供不计分。 投标人所投标食材(鱼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为有资质或资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报告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365 天内,提供一个报告的计 8 分,最高计8分。不提供不计分。 |
2、包3******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大米、粮油)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商务部分 |
产品质量 |
26分 |
1、投标人所投标食材(大米)提供含黄曲霉素、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参数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为有资质或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报告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65天内,提供报告的计13分。不提供不计分。 2、投标人所投标食材(粮油)提供含黄曲霉素、铅、溶剂残留量等参数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为有资质或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报告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65 天内,提供报告的计13分。不提供不计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请各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并下载澄清文件,具体修改内容请查看澄清文件,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公安局
(2)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
(3)联系人:汤先生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北路云溪名都三栋2404室
(3)联系人:李女士
(4)邮编:418000
(5)电话:07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