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临床诊疗工作需要,拟于近期接收药品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必须同时满足)
(一)属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药品。
(二)属于药品申报资料(24.12.11)附件1《新药品种申报目录》中包含品种。
(三)生产企业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应为与我院签订了药品采购合同的配送公司(不包括仅签订专供药品集采合同的配送企业),并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中已确认配送关系。
(四)申报资料的递交单位仅限于拟引入药品的生产企业唯一委托的配送企业。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规出现2家或2家以上药品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该品规该厂家的申报视为无效资料。
(五)各药品配送企业只能委托一人负责该公司所有品种的申报,若同一公司出现多人申报,经核查无误后,该公司所有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六)除临床治疗必需,原则上申报企业每个品种仅限申报1 种包装规格。
二、资料准备及递交要求 (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均需要递交)
(一)请按照药品申报资料(24.12.11)目录中的1-20项要求准备纸质资料(一个品种准备一套资料),按顺序编号,A4纸装订成一册。同时准备U盘提供提供PDF电子版本(盖鲜章纸质版本的扫描件)。
(二)请另外准备一份《新药价格申报表》(附件10)纸质版本。同时准备U盘提供《新药价格申报表》(附件10)Word电子版本。
上述两套资料纸质版本和U盘一同用资料袋密封,资料袋上注明申报配送企业名称。如果未密封,现场将不予接收。
三、递交时间及地点
签到时间:2024年12月16日(周一)下午13:30分。
******医院行政楼招标办会议室。
请提前到达递交现场签到,统一递交申报资料。超过规定时间的申报资料将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送达的申报资料。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企业不得直接与相关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二)所有申报资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更正。凡因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配送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三)不接收涉嫌违规违法行为或按假劣药品被处罚或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的申报资料。
(四)本次药品申报材料不作退还。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28-******
******医院
2024年12月11日
普通附件: |
药品申报资料(24.12.1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