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扩建防火阻燃环保细木工板及无醛免漆生态板生产线及建设综合办公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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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扩建防火阻燃环保细木工板及无醛免漆生态板生产线及建设综合办公楼项目 |
建设地点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空地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位于怀化市中方产业开发区泸阳片区内,主要以板芯、单板、大柏木、装饰纸、胶粘剂(ENF级改性脲醛树脂)等为原料生产细木工板。本次拟对现有30万张细木工板生产线进行扩建。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6.9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9784.58m2,全部利用公司现有厂区用地,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新建防火阻燃环保细木工板及无醛生态板生产线生产厂房一栋,建筑面积8968m2,设一条8万张/年防火阻燃环保细木工板生产线、一条100万张/年无醛免漆生态板生产线,以及配套一条3977.3656吨/年ENF级改性脲醛树脂生产线(树脂全部自用不外售)。辅助工程新建综合办公楼一栋4层、新建锅炉房,建筑面积3232.10m2。储运工程依托现有原材料堆放场、成品区;新建甲醛储罐区、ENF******消防等公用工程与环保工程配套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防火阻燃环保细木工板38万张/年、无醛免漆生态板100万张/年、中间品ENF级改性脲醛树脂3977.3656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100%+2”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废气污染影响。防火阻燃环保细木工板及无醛生态板生产线刮灰干燥、定厚砂光、贴面热压、成品抛光锯边、插签补灰等工序含尘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涂胶及热压工序产生的含甲醛、非甲烷总烃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ENF级改性脲醛树脂生产线加成、缩聚反应工序产生的含甲醛、甲醇、氨、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采用“密闭收集+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生物质导热油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采用“炉内烟气收集+XL型旋流式水膜脱硫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员工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抽排风设施+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DA004排气筒颗粒物、DA005排气筒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行业二级标准要求;DA006排气筒甲醛、氨、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甲醇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6排放限值要求;DA007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各生产环节应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密闭或负压操作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甲醛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影响。厂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暂存,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锅炉废气处理用水及厂区绿化用水;锅炉废气处理外排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后,汇同电蒸发器定排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太平溪支流。生产废水纳管排放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之三级标准,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太平溪支流。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废活性炭、实验室检测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锅炉灰渣、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噪声污染影响。采取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工艺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东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三侧厂界达到3类标准要求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落实分区防渗、防腐措施,并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点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7.其他。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和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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