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沅水洪江市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2******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4180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沅水洪江市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 |
建设地点 |
河道清障段:托口电站东游祠主坝坝脚下游500m处(河56+000)~托口电站主厂房发电尾水汇入口上游1.3km处(河42+200)之间的沅水干流减水河道,涉及河道清障长度12.7km(河42+200~45+000、河45+400~53+600、河54+300~56+000),沿河两岸涉及乡镇有洪江市托口镇(新塘村和王家坳村)、沅河镇(十里村、黔阳坪、富团村、堰桥村、沅河村、清水青村和沅城村)和江市镇(申坳村)。 生态护岸段:洲上洲生态护岸0.995km(河47+500~河48+250)、羊古岔洲生态护岸1.508km(河43+300~河44+700)。 |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沅水洪江市段河道清障及生态整治工程位于沅水上游托口水电站大坝至副坝之间的减水河段,河道总长13.3km,覆盖区域涉及洪江市托口镇、沅河镇和江市镇,以及减水河道中的两处洲岛洲上洲与羊古岔洲。项目总投资26308.18万元。具体工程内容包括:(1)河道疏浚清障河段为沅水干流减水河道长度12.043km(不涵盖江市镇申坳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段的清障河段),疏浚清障面积为2.41km2,开挖工程量为407.2万m3。(2)新建湿地生态护岸2.503km。其中洲上洲生态护岸0.995km、羊古岔洲生态护岸1.508km。(3)临时工程包括:新建1#店门口、2#琵琶湾疏浚清障料上岸转运点;新建洲上洲、羊古岔洲生态护岸工程施工便道1.35km、1.5km。项目永久占地面积4000m2,临时占地面积为1996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态影响。涉及生态敏感区域工程建设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按照工程清障设计和实施方案等要求,科学开展河道清障工作,规范实施清障、挖掘、疏浚清障料运输和清障余水处理、临时占地恢复等工作,做好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及相关专题提出的水生生物及栖息地环境监测、栖息地修复措施、增殖放流和保护区能力建设等生态保护与补偿措施。优化施工时间安排,加快清障作业进度,减少作业时间,河道疏浚等涉水施工应避开鱼类等水生生物繁殖、洄游等活动高峰期。 2.废气污染影响。按照“6个100%+2”要求,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按标准100%设置围墙(挡)封闭施工;运输道路100%进行硬化;建筑骨料砂石、渣土覆盖篷布运输100%;施工区堆放建筑骨料砂石、渣土和裸露土方100%进行覆盖,按照要求安装防尘降尘的喷淋(雾)设备;出场车辆100%进行冲洗,不带泥沙上路;采剥、钻孔、爆破及装载、运输等环节100%湿法降尘作业,按要求使用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有效控制作业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确保施工作业场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影响。禁止在江市镇申坳村沅江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疏浚清障作业,严禁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严格控制与江市镇申坳村沅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沅河镇沅城村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相邻涉水河段的施工范围和疏浚量,合理安排水下施工时间和施工工艺,施工前应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厂报备,错开施工和取水时间,同时加强疏浚期间的水质监测工作,制定水质保障方案,确保疏浚施工不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不利影响。施工期的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清障料渗滤水、疏浚清障施工造成的悬浮物、船舶含油废水等各类生产废水,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分别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分类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家肥,不外排。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施工场地内不设置维修场所,施工设备设施、车辆维修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或就近选择维修点维修。施工期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表土临时堆置区内,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利用;疏浚清障料(含沉淀池污泥)用泥驳船经临时码头运至设置的1#店门口、2#琵琶湾上岸转运点,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处理,严格落实《疏浚砂石综合利用方案》,确保依法依规处置;施工建筑垃圾按照资源类和处置类进行分类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村组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噪声污染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管理,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要限速、禁鸣,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按要求做好疏浚清障料转运点、隔油池、沉淀池池体防渗、防漏工作,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7.其他。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环保专业人员和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