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辰溪县锦滨镇锦滨采石场年产9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加工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辰溪县锦滨镇锦滨采石场年产9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
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也未受过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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